經銷合約要寫什麼?海外經銷簽約前的 12 項條款清單(含商標與產品證)
經銷合約至少要寫清楚 12 件事,從地區、期限、獨家門檻到終止與爭議。台灣國內範本多半沒寫的兩條,是海外經銷拆夥時最難收回的:商標由誰申請、產品證掛在誰名下。附逐條打勾用的條款清單。

先說答案: 經銷合約至少要寫清楚 12 件事:產品地區、期限、獨家門檻、價格、付款、交貨、庫存、報表、商標、產品證、終止、爭議。海外經銷最常漏的是商標與產品證。
情境:對方寄來一份三頁的英文合約
以下是假設的情境,不是特定客戶的故事。
你家做冷凍水餃,和菲律賓一家進口商談了兩個月,對方終於寄來合約。三頁英文,寫了價格、付款、一年期限,最後一段寫「雙方同意以友好協商解決爭議」。
你上網找「經銷合約範本」,找到的多半是台灣國內用的版本:轉售價格、商品責任、智慧財產權歸屬。這些都對,但你發現,對方的三頁合約和台灣範本都沒寫兩件事:產品證掛在誰名下、你的商標在菲律賓由誰申請。
這兩件事,台灣國內經銷用不到,海外經銷卻是拆夥時最難收回的。下面是一份簽約前可以逐條打勾的清單。
經銷合約 12 項條款清單
| # | 條款 | 要寫清楚什麼 | 參考 |
|---|---|---|---|
| 1 | 產品與地區 | 哪些品項;全菲律賓,還是某個城市或通路 | 12 |
| 2 | 期限與續約 | 幾年、怎麼續、提前多久通知 | 2 |
| 3 | 獨家與最低業績 | 有沒有獨家;約定最低業績沒達到的後果 | 12 |
| 4 | 價格 | 你賣給他的價格、調價要提前多久通知 | 2 |
| 5 | 付款 | 幾天內付款、貨款付清前貨權歸誰 | 2 |
| 6 | 交貨條件 | 用哪一個 Incoterms 規則、交貨期 | 2 |
| 7 | 庫存 | 經銷商要維持多少庫存 | 12 |
| 8 | 報表與資訊 | 多久交一次銷售報告與預測 | 2 |
| 9 | 商標 | 經銷商不得以自己的名義註冊你的商標 | 25 |
| 10 | 產品證 | 登錄資料副本歸誰、換人時配合轉移的義務 | 4 |
| 11 | 終止與終止後 | 通知期、重大違約、在庫商品買回 | 23 |
| 12 | 準據法與爭議 | 用哪國法律、在哪裡仲裁或訴訟 | 2 |
下面挑最常被寫錯的幾條說明。
第 3 條:獨家一定要配門檻
一份依國際商會(ICC)經銷合約範本訂立的公開合約,把「業績目標」和「約定最低業績」分開:目標沒達到不算違約;約定最低業績沒達到,供應商可以在一個月通知後終止合約、取消獨家或縮小地區 2。要不要給獨家、要不要壓貨,我們在代理商、經銷商、獨家代理差在哪寫過。
第 5、6 條:貨權與交貨條件
同一份合約寫明:貨款全數付清之前,貨物所有權仍歸供應商 2。這一句讓你在對方付不出錢時,仍有主張的依據。交貨條件寫一個明確的 Incoterms 規則與地點,不要只寫「CIF 菲律賓」卻沒寫哪個港;各條件的差別可以看躍馬的 Incoterms 貿易條件指南。
第 9、10 條:海外經銷最常漏的兩條
商標。 菲律賓的商標權靠註冊取得 5。依 ICC 範本訂立的那份合約寫明,經銷商不得註冊供應商的商標或容易混淆的近似商標,合約終止後要停止使用 2。但合約只能禁止對方搶先,商標仍要你自己去菲律賓申請;申請要注意的三個規定,見菲律賓產品登記還沒下來,這段時間可以先做的三件事。
產品證。 菲律賓食品的 CPR 由持 LTO 的當地業者持有;已登錄產品要轉給新持有人,要附原持有人與新持有人之間的轉讓協議 4。換句話說,換經銷商需要舊經銷商簽字。合約至少要寫:登錄資料副本歸你、終止時對方有配合轉移的義務、轉移費用誰出。
如果你的合約一個字都沒提到這兩件事,簽之前先補。
第 11 條:終止與終止後
美國商務部的菲律賓國家商務指南提到,當地代理與經銷合約通常約定 30 天的解約通知 3。ICC 架構的合約則有幾個值得參考的設計:重大違約可以立即終止;終止後,經銷商可選擇請供應商按原價買回在庫的新品;終止後要歸還宣傳資料 2。
在菲律賓,終止後最麻煩的通常不是庫存,而是第 10 條的證。這兩條要一起看。
第 12 條:不要只寫「友好協商」
那份 ICC 架構的合約,把爭議交給國際商會的仲裁規則處理 2。你不一定要用同樣的寫法,但要寫清楚:用哪個國家的法律、在哪裡解決、用什麼語言。只寫「友好協商」,等於真的吵起來時什麼都沒約定。這一條請律師依你的情況決定。
另外,台灣範本常見的轉售價格條款,是依公平交易法第 19 條寫的:事業不得限制交易相對人轉售商品的價格,但有正當理由者不在此限 6。海外經銷的價格條款,請當地律師一併看過菲律賓的規定,不要直接照抄。
什麼情況不建議照這篇做
- 對方是大型連鎖通路。 通路談的是上架合約,條款結構不同。
- 你找的是代理商,不是經銷商。 代理不買貨、抽佣,合約重點是佣金與授權範圍,部分條款不適用。
- 合約金額大,或涉及在當地設廠、合資。 這份清單不夠,要請律師從頭擬。
- 還不確定當地有人要買。 合約談得再好,沒有銷量也沒用。先做市場探查,1~2 萬,做完可以停。
常見問題
經銷合約要寫什麼? 至少 12 件事:產品與地區、期限、獨家與最低業績、價格、付款、交貨條件、庫存、報表、商標、產品證、終止、準據法與爭議 12。海外經銷最常漏的是商標與產品證。
經銷商和代理商有什麼區別? 看貨是誰的。經銷商向你買斷、持有庫存;代理商不囤貨,客戶直接向你下單,代理抽佣 3。合約重點因此不同:經銷合約談庫存與價格,代理合約談佣金。
經銷合約範本可以直接用嗎? 可以當清單,不建議直接簽。台灣範本是為國內經銷寫的,通常沒有產品證與海外商標的條款;ICC 的國際經銷合約範本 1 結構較完整,但仍要依當地法規調整。
一個最小的下一步
把對方寄來的合約打開,用上面那張表逐條打勾。沒打到勾的那幾條,就是你下一封回信要問的問題。看不懂哪一條,用 LINE 問我們一句。
本文為經驗與實務整理,非法律意見;簽約前請找律師看過。最後查證:2026-10-11。
常見問題
出處與查證(6 筆)・最後查證 2026-10-11
- [1] ICC Model Contract on Distributorship・國際商會 ICC Academy範本附件 VII 為「約定最低業績」、附件 IX 為「庫存」;適用於經銷商作為買斷轉售者或進口商的情況。
- [2] ICC Distributorship Contract(Sole Importer-Distributor)公開範本文本・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 EDGAR(上市公司附件,依 ICC 範本訂立)依 ICC 範本訂立的實際合約:第 1 條獨家地區;附件 VII 約定最低業績未達成,供應商可在一個月通知後終止、取消獨家或縮小地區;第 7.2 條調價須提前六個月通知;第 7.4 條貨款付清前所有權歸供應商;附件 VI 付款與 Incoterms;第 10 條與附件 V 報告義務;第 13 條經銷商不得註冊供應商商標、終止後停止使用;第 15 條庫存;第 19 條期限;第 20.1 條重大違約可立即終止;第 22 條歸還資料與在庫新品按原價買回;第 23 條 ICC 仲裁。
- [3] Philippines Country Commercial Guide:Distribution and Sales Channels・美國商務部國際貿易署(trade.gov)菲律賓常見兩種進口商:買斷並持有庫存的經銷商與不囤貨抽佣的 indenter;合約通常約定 30 天解約通知。
- [4] DOH Administrative Order No. 2014-0029(食品業者許可與加工食品登錄規則)・菲律賓衛生部/FDA(FAOLEX 收錄全文)已登錄產品的所有權轉移條件:產品無需重新登錄的變動、新持有人持有效 LTO,並附原持有人與新持有人之間的轉讓協議。
- [5] Republic Act No. 8293(Intellectual Property Code of the Philippines)・菲律賓國會(Lawphil 收錄全文)第 122 條:商標權經由依法有效註冊取得。
- [6] 公平交易法 第 19 條・全國法規資料庫(法務部)事業不得限制其交易相對人,就供給之商品轉售與第三人或第三人再轉售時之價格;但有正當理由者,不在此限。

